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1年4月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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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彭阳县牛羊定点屠宰场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彭阳县白阳镇南山村

建设单位:宁夏杏花岭牛羊肉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彭阳县白阳镇南山村,总占地面积10397m2,总建筑面积3578.6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待宰车间、屠宰车间、急宰车间、冷库以及办公室等辅助设施等,安装牛、羊标准化屠宰生产线各1条、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200m3/d污水处理站1座及固废棚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设计年屠宰牛2万头、羊20万只,年加工牛肉5000t,羊肉5000t。项目总投资148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锅炉燃料选用天然气,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要求,冷库冷媒选用氨制冷剂,待宰车间、屠宰车间产生无组织臭气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和在车间换气扇排口用活性炭吸附防治,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污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导入彭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后排入茹河。项目屠宰过程产生的碎肉、碎骨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棚封闭容器中,定期外售用作饲料销售;病害牛羊及检疫不合格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牛羊粪和肠内容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棚,定期外售用作肥料加工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与栅渣一起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急宰化制间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交由危废中心处理;软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更换处理。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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