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11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8日。
一、项目名称:彭阳县红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变更)
建设地点:彭阳县新集乡、红河镇
建设单位:彭阳县水务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永衡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彭阳县隆源宝鼎工贸有限公司原路寨机砖厂改建煤炭销售及配送中心
建设地点:彭阳县交岔乡
建设单位:彭阳县隆源宝鼎工贸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庄浪县广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彭阳县红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彭阳县隆源宝鼎工贸有限公司原路寨机砖厂改建煤炭销售及配送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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