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彭)应急罚当〔2022〕9号

来源: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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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固原销售分公司彭阳振阳加油站

地址:宁夏彭阳县振阳街与203省道东侧     邮政编码: 756599

法人(负责人):伏世*  

职务:法人  

联系电话:139****5432

违法事实及证据:  

违法事实:现场检查时高压变压器站安全风险告知牌中缺电气辐射、电弧烧伤的危害性告知内容及个体绝缘防护用品的使用告知提示。

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照片、录像。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建行宁夏彭阳支行,账号  ****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彭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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