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2日受理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督查下发的66号违法图斑,委托宁夏绿森源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林地的实地类型、面积、林种、树种、损毁程度及恢复情况等相关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1、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谭xx因擅自在彭阳县交岔乡关口村境内拓宽道路供运送建筑材料车辆通行非法占用宜林地3.28亩;2、林地类型为未宜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谭xx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林地恢复植被并新造同等面积的林木。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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