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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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付*
对象类别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彭农(饲料)罚〔2022〕1号
违法行为类型付*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
违法事实经调查核实,2021年10月11日,付*出售给受害人的40袋饲料(油渣),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货值总金额4550元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经营剩余的36袋油渣;2.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409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2-6-21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2226010176974A
数据来源单位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2226010176974A
许可主体类别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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