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污染防治、汁水还田专项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加工废水污染防治、汁水还田利用情况及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全县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2 |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 | 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 全县建设项目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 |
3 | 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提出的自行监测、台账记录、环境管理、按证排污等要求落实情况,执行报告提交频次及内容等要求落实情况;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 全县排污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4 |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环节是否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台账记录是否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接运是否及时,处置环节是否规范,废水是否达标。 | 全县医疗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0 号)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 号) |
5 |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 依据2021年隐患排查结果,对重点监管企业固危废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环节进行检查。 |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4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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