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2/2022-00123
文号
彭发改发〔2022〕20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0-1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加油站“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彭发改发〔2022〕204号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加油站日常管理,结合行业现状,按照我局2022年度双随机工作计划,现就本次联合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比例

以我县辖区内正常经营的25座加油站为重点,按10%的比例(3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抽查时间

20221011日至1029日。

三、抽查内容

依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上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关业务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确定抽查事项,并严格按照清单中规定的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式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具体抽查内容包括:经营主体资格(证照)合法性、油品质量达标、加油机计量设备、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环保设施运行、依法纳税、零散柴汽油销售和整体经营情况等方面。

四、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部门及人员组成

我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执法人员,采取跨部门联合检查方式,依据职能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包括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彭阳县税务局各1人,发展改革局2人。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提前将本辖区加油站名单和执法人员信息导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市场主体库和执法人员库,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执法人员。

2.严格按照清单列出的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法,组织开展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在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参与单位将现场检查情况汇总(附件1)反馈我局,由我局将抽查结果统一录入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yang.gov.cn/)向社会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法处理,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线索,抄报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双随机抽查,是对加油站开展的一项全面检查,是将随机抽查同维护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和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相结合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彭阳县税务局等联合部门,要安排专人参加,并于1015日前报送至少2名执法人员信息(附件2),由我局统一导入检查人员库。

(二)加强宣传引导。本次双随机抽查,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依法公开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力,使公众充分了解本次抽查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主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三)加强协调配合。本次双随机抽查,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要求,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将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进行反馈,抽查结束后做好分析总结,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促进加油站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联系电话:0954-7014405   邮箱:nxpyxfgjbgs@163.com

附件:1.2022年度彭阳县加油站双随机联合抽查情况反馈表;

      2.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人员信息表。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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