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0-00020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市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5-0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个体广告工商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队、市监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区局已将2020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告抽查户数按比例下发我局,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事项、内容、时间

(一)抽查事项:广告执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等违法行为。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等违法行为检查。

(三)抽查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10日。

二、职责分工

1、信用监管股负责公布区局对广告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结果和抽中人员名单,督促执法人员讲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2、市场股负责指导 本次检查具体业务工作,制定检查指南,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3、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检查结果应由检查人员录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督检查任务。相关股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抽查效能。

(二)抽调人员要高度重视,及时讲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部门系统监管平台--宁夏)录入并公示。

(三)抽查结束后,各工作人员要将检查资料以书面形式于9月10日前报信用监管股。

附:2020年企业、个体广告“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分配表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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