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1-00054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7-13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人员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进行监督检查必须采取现场记录。

第三条 卫健局在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方面进行监督应记录的内容:

(一)依法行政领导职责的履行情况;

(二)依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三)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情况; (四)依法行政统计和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试情况;  

第四条卫健局在行政决策方面进行监督应记录的内容:(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集体决定、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否建立和规范运行;(二)行政决策权是否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

(三)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是否经过专家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向社会公布或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第五条 卫健局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方面进行监督应记录的内容: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县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卫健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监督应记录的内容:

(一)是否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有无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及其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

(二)是否定期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及时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无适用已修改、废止、失效的法律依据的情况;

(三)是否依法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有无权责不清、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未予追究责任的情况;

(四)是否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立案、回避、调查、听证、决定等程序,有无严重程序违法或滥用职权的情况;

(五)是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有无行政执法文书不统一、不规范的情况;

(六)是否建立行政执法职权争议协调机制,有无职能重叠、职权交叉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第七条 卫健局依法履行职责方面进行监督应记录的内容:(一)是否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有无越权行政以及随意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情况;

(二)是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并纠正违法行为,有无因行政不作为损害公共利益及行政相对人利益和导致行政管理秩序混乱、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三)是否维护政府公信力,有无随意撤销、变更生效行政决定的情况;

(四)是否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有无该受理不受理、该审查不审查、该裁决不裁决的情况;有无拒不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情况;

(五)是否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有无拒不应诉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判决的情况;

(六)是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机制,有无推诿、敷衍、拒不查处投诉举报的情况。

第八条 卫健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监督应记录的内容:

(一)编制及更新本机关信息公开目录的情况;

(二)涉及公众利益重大信息的公布情况;

(三)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本机关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的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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