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阳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阳县乡镇权力清单目录》《彭阳县乡镇赋权清单目录》等 “五个清单目录”的通知

来源:中共彭阳县委办公室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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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彭阳县乡镇权力清单目录》《彭阳县乡镇赋权清单目录》《彭阳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目录》《彭阳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彭阳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以下简称“五个清单目录”)已经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同意。经研究,决定废止《彭阳县政府关于公布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彭政发〔2016〕17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现将“五个清单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编制并实施“五个清单目录”是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基层治理、深化基层审批服务“三个全面”便民化改革、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为基层减负和增权赋能的重要要求。《彭阳县乡镇权力清单目录》《彭阳县乡镇赋权清单目录》《彭阳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目录》《彭阳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彭阳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全力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及时予以公布。县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五个清单目录”,公布后要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彭阳县乡镇权力清单目录》为中央指定、自治区设定的由乡镇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要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简政放权、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进行调整。今后,乡镇赋权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需调整的,应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编办、司法、审批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落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五个清单目录”落实工作纳入督查调研、巡查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要依规依纪问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及时跟踪“五个清单目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査调研和成效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实施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附件:

1.《彭阳县乡镇权力清单目录》

2.《彭阳县乡镇赋权清单目录》

3.《彭阳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目录》

4.《彭阳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

5.《彭阳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


                  中共彭阳县委办公室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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