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努力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脱贫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的奋斗目标,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要求,全面推进全乡“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计划,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五个一批”工作思路,开“药方子”,拔“穷根子”,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兜尽兜,动态管理。将所有符合社会保障兜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兜底范畴,全面落实兜底政策。
(二)坚持分类施策,重点保障。根据双保障兜底户家庭基本情况对其进行分类,因人因户施策,精准扶持,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单老户、双老户、重特大疾病患者和重点残疾人等)实施重点保障。
(三)坚持统筹推进,全力保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兜底户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各类政策和资金资源,结合各种保障制度,实现对全乡双保障兜底户的全面扶持、全面保障。
三、目标任务
紧盯全乡未脱贫28户80人,进行扎实排摸,在坚持因户施策的基础上,对产业基础弱、发展能力差的户整户纳入低保兜底,对部分低保人员进行提档升级,同时结合户情实际,通过公益岗位、发展产业等途径,实行政策兜底、产业兜底“双保障”,确保到2020年所有双保障兜底户如期稳定可持续脱贫。
四、兜底保障方式
(一)政策兜底保障。充分发挥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高龄津贴和临时救助五大政策在脱贫攻坚中“五个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因灾等造成的临时贫困群众要及时给予救助,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一是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家庭全部整户纳入农村低保兜底范围;紧盯重病、重残对象,实行低保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保障,不断提高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将农村低保兜底家庭补助标准根据家庭情况提高标准。二是对独立生活的老年人、残疾人进行排查,对没有自理能力的全部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养或托养,对生活能够自理且本人不愿入院的特困对象,与村委会及其亲属签订照护协议,落实监护责任。三是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有效解决贫困人口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重大和特殊生活困难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标准,突破救助限次,提高救助封顶线。
(二)产业兜底保障。根据双保障兜底户实际情况,充分盘活兜底户土地、资金等资源,进一步发挥合作社、致富带头人、村集体等经营主体对兜底户的带动增收作用,将兜底户与合作社、致富带头人、村集体等经营主体捆绑起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发展,稳定脱贫致富。一是统筹社会扶贫资金,对有一定行为能力的兜底户,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增加工资性收入。二是合作社、致富带头人、扶贫车间、村集体等经营主体坚持以自身发展为根本、以带动兜底户增收为责任,优先吸纳和鼓励有部分劳动能力的兜底户参与生产经营,有效提高兜底户家庭收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乡政府领导牵头、村委会配合,进一步落实乡镇、村委会在“双兜底”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二)明确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乡民政负责特殊困难贫困户低保资格审查保障,同时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乡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做好兜底户与合作社、致富带头人、村集体等经营主体连接工作;乡扶贫办配合各村抓好收益核算、分配工作。
(三)强化监管。要把精准扶贫“双兜底”机制列入全乡重点工作督查范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各村“双兜底”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城阳乡28户未脱贫户脱贫计划表
城阳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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