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9/2019-00039
文号
白政发〔2019〕190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白阳镇
责任部门
彭阳县白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8-10
有效性
有效

白阳镇2019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禁牧补助实施计划

白政发〔2019〕190号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的有关政策及自治区《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三农”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以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促进草牧业发展为主线,坚持全镇禁牧封育、农牧互补,构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现代畜牧业良性互促长效机制,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禁牧封育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禁牧封育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禁牧各项规定,加快推进退耕还草等重点工程,加快恢复草原植被,巩固和提高草原生态功能。

2.坚持推行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管理、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坚持责权利和管建用相统一。草原承包经营者在享受补助政策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对草原保护、管理、建设的责任与义务。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相结合。对补助的对象、规模、资金等实行“三公开”,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切实落实和维护好广大农牧民利益。

5.坚持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相协调。把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促进草牧业发展有机结合,加快构建“草原绿起来、产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的长效机制。

二、补助的范围、规模、办法及兑现程序

(一)补助范围。涉及全镇16个行政村5155户农户。

(二)补助规模。全镇禁牧补助面积54655亩,2019年补助资金为409912.5元,补助标准为每亩7.5元。

(三)补助办法

1.已承包到户、到联户的草原,按实有承包面积每亩补助7.5元。承包面积以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草原承包使用证》和乡镇与承包户签订的《草原承包使用合同》为依据。

2.为充分体现国家补奖政策的公平性,每户最大补助面积不超过3000亩,无承包草原的农户不享受补助奖励政策。

(四)补助程序

1.以行政村为单元,由村委会登记审核本村享受禁牧补助农户的草原面积,以户为单位张榜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加盖村民理财小组印章,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禁牧面积的公示与核实采取农牧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技术部门勘察、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

2.镇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核,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加盖镇人民政府印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自治区《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工作、宣传培训和监督管理,将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镇政府负责面积审核,“一卡通”信息库建立等。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草原补奖资金发放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审核禁牧补助户基本信息及天然草原承包面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准确无误。按时完成补奖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明确和固定草原补奖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建立补奖信息统管理制度。

   



 白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

图解《白阳镇2019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禁牧补助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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