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23-00091
文号
彭政办发〔2023〕42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政办发〔2023〕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彭阳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5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0精神,推动我县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发展特殊教育,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是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力度,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健全残疾学生资助体系,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还存在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程度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相对滞后,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相对较弱的问题,急需加快解决,以此推动我县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的原则,通过积极努力,到2025年,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尽快完成,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开展,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职特融通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建立,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三、主要措施

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1.巩固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发挥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全面评估适龄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其他教育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依托县四中挂牌成立彭阳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合理规划布局、优先配置教育资源,持续加强资源中心建设,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和特殊教育教研需求。根据各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数量,因地制宜合理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鼓励在乡镇中心小学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借鉴县外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经验,推动县内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特教班,扩大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招收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入学,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根据全县人口发展规模,争取项目资金,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探索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班。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继续完善送教上门工作制度,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联合县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为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规范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根据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指导意见》,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切实提高随班就读和送教服务工作质量。(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多渠道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随班就读,在乡镇中心小学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班,接收无条件入园随班就读但有入园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残联、民政局要有效整合康复、保育资源,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全日制、半日制、小时制和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干预服务。(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民政局、残联,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彭阳一中、彭阳三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增设特教班,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开展好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为学生进入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奠定坚实基础。(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1.推动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融合办学,以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和学前教育集团为单位,确立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长期共建关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加强校际资源共享与整合,发挥不同学校优势,推进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及时、科学专业。借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范教材选用。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创建、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和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实践研究,探索孤独症儿童学前阶段的教育康复,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积极对接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指导学校探索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就业需求的专业,县职业技术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鼓励残疾学生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职业技术学校与残联部门、儿童康复机构等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支持彭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拓宽各类残疾人就业渠道,完善残疾人就业制度和就业信息平台,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家庭福祉。(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促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继续探索康教结合教学模式,构建政府各职能部门合作、各级教育、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联动的医教、康教结合管理运行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整合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资源,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定点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康复服务进校园实施方案,医院和残联康复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指导等。(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残联,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促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发挥互联网+教育优势,充分利用宁夏智慧教育平台中自治区级特殊教育资源库,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动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积极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和宁夏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推动残疾儿童少年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享。(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结合本县实际,科学规划,全面改善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推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校舍和教学康复设施配备基本达标。积极争取为有需求的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普通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创设融合教育环境。依托县四中挂牌成立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形成特殊教育上下联动、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执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补助标准。落实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不断改善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办学条件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县财政统筹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政策教师送教上门产生的实际交通费用,可在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中列支,具体发放办法由教体局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特殊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按每年250天核算补助资金。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财政局,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县教师发展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业特殊教育教研员。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职工配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齐校医、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向残疾学生提供照护、辅助教学以及康复训练等服务。根据随班就读需要,合理配置巡回指导教师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进一步盘活教育资源,挖掘内部潜力,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可适当增配专职特殊教育教师,为招收轻度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兼职特殊教育教师。组织开展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师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校长、资源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高级职称评聘条件参照乡村教师标准执行,骨干教师评选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单列指标。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训练师职称评聘参照校医职称评聘。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牵头单位: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彭阳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  旭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有亮  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永顺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员:安振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昊东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韩治军  县民政局局长

王永贤  县财政局局长

乔  升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耀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姬志珍  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贺永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彭阳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等工作。

明确工作责任

1.领导小组职责。统筹规划、积极协调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工作计划。制定特殊教育布局总体规划;审定印发彭阳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2.各有关部门职责

政府办调整和完善政府保障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将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职责,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督查,统筹推进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工作。

教育体育要统筹推进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工作实施,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好入学安置、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等

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发展改革局要将特殊教育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民政局要做好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救助,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儿童抚育相关工作。

财政局要不断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政策

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残联要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配合做好招生入学、送教上门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十四五教育规划和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责任,科学制定规划。科学确定特殊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县电视台、融媒体、彭阳党政信息网等广泛宣传,营造重视、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为特殊教育开创良好局面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健全监测机制,强化督导问责。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监测和督导制度,落实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把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各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开展提升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督查,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有效实施。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彭阳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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