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1-00082
文号
彭政办发〔2021〕26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4-30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政办发〔202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彭阳县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


为解决信息化、数字化时代老年人使用网络、智能终端应用、移动支付等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困难,有效改善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的社会环境。根据《自治区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21〕1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做实做细解决老年人在应急防控、交通出行、治病就医、日常消费、文体活动、办事服务等领域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努力为老年人工作生活提供更加便利条件,确保到2022年底前,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不断提高,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1、完善“健康码”管理,便利老年人通行。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时期,除长途客运站、防疫卡点等特殊场所外,一般不查验“健康码”。对需查验“健康码”的情形,简化操作以适合老年人使用,推进“健康码”互通互认,便利老年人跨区域通行。各生产经营主体、单位、办事服务机构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或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老年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对因“健康码”管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底

2、保障居家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各相关部门、社区、村委会、小区物业等,要积极组织、引导、便利城乡社区组织、机构和各类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居民点、进家庭。在县城各小区和规模较大的乡镇居民点内建设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或老年服务站,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上门巡诊、精神慰藉等服务,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到2022年底,县城所有1000人以上小区和200人以上的乡村居民点相关服务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3、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好帮助老年人应对工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处置中,要统筹考虑老年人需要,提供突发事件风险提醒、紧急避难场所提示、“一键呼叫”应急救援、受灾人群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分配发放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切实解决在应急处置状态下老年人遇到的困难。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二)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

4、优化老年人打车出行服务。在各医院、居民小区、重要商业区出口及周边设置出租车候客点、临时停靠点,方便老年人乘坐;鼓励支持出租车运营企业依托信息化技术建立叫车平台,提供便捷叫车及电召服务。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

5、便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在推行移动支付、电子客票、扫码乘车的同时,必须保留使用现金、纸质票据、凭证、证件等乘车方式。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对现有交通一卡通及系统进行升级,使其具备全国互通使用功能,优先推行能够全国互通使用的交通一卡通;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增加交通出行功能;鼓励推行老年人凭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老年卡等证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彭阳县支行

完成时限:2022年底

6、提高客运场站人工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客运场站窗口服务,方便老年人现场购票、打印票证等,对有需求的重点老年旅客,提供人工服务,负责引导、帮助,开辟专门(绿色)通道引导专区候车,必要时提供轮椅等辅助器具,帮助老年人旅客进站乘车。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窗口要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三)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

7、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各医疗机构要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医疗机构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8、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就医服务与医疗机构自助挂号、取号叫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取药等智能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9、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服务。搭建社区、村委、家庭健康服务平台,由家庭签约医生、家人和有关市场主体等共同帮助老年人获得健康监测、咨询指导、药品配送等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健康需求,提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费

10、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水电气暖等基本公共服务费用、行政事业性费用缴纳,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加大对拒收现金、拒绝银行卡支付等歧视行为的整改力度。采用无人销售方式经营的场所应以适当方式满足消费者现金支付需求。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彭阳县支行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

(五)便利老年人文体活动

11、提高文体场所服务适老化程度。需要提前预约的体育健身场馆、旅游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进入或购票名额。同时,在老年人进入文体场馆和旅游景区、获取电子讲解、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使用智能健身器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人工帮扶等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

12、丰富老年人参加文体活动的智能化渠道。引导公共文化体育机构、文体和旅游类企业提供更多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丰富的传统文体活动。针对广场舞、群众歌咏及传统戏曲等方面的普遍文化需求,设立相应的场所并完善音响等设备设施,为老年人社交娱乐提供便利。引导相关企业引进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设备和服务,帮助老年人就近便捷享受在线游览、观赛观展、体感健身等智能化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六)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

13、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优化政务服务,实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便捷办理,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政务服务平台应具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网上办事。

牵头单位:县审批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底

14、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信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应保留线下办理渠道,并向乡村延伸,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实体办事大厅和社区、乡村综合服务设施应合理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老年人,推广“一站式•家门口”服务,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

牵头单位:县审批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医保局、税务局、供电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底

(七)便利老年人使用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应用

15、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推广应用具备大屏幕、大字体、大音量、大电池容量、操作简单等更多方便老年人使用的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组织企业参与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应用试点示范,按照适老化要求推动智能终端持续优化升级。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16、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电信服务。推进移动网络深度覆盖,加强偏远地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等宽带网络覆盖。加强电信市场价格监督,督促电信企业切实落实精准降费政策,引导企业为老年人提供更大力度的资费优惠,合理降低使用手机、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推出更多老年人用得起的电信服务。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底

17、加强应用培训。组织行业培训机构和专家开展针对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的专题培训,提高老年人对智能化应用的操作能力。鼓励亲友、村(居)委会、电商服务站、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为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提供相应帮助。引导相关部门和企业针对老年人常用的产品功能,设计制作专门的简易使用手册和视频教程。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底

18、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将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列为老年教育的重点内容,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教育机构、乡村农民讲习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体验学习、尝试应用、经验交流、互助帮扶活动,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积极融入智慧社会,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老干部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由县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分工负责、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形成统筹推进解决老年人面临“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涉及执法监管的事项,牵头部门要组织各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定期开展执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保障信息安全。建立由网信办牵头,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分工负责的安全监管机制,监督规范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中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安全防护手段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曝光并处置违法违规获取个人信息等行为。强化常态化综合监管,加强与媒体等社会力量合作,充分依托各类举报投诉热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普及宣传。建立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负责的普及宣传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将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相关工作,纳入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宜居环境及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统筹推进。对各部门、社区、村委及企业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四)加强督促落实。建立由县发展改革局、卫生健康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的督促落实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工作落实。及时跟踪分析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五)做好整改引导。建立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将方便老年人工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部分,同部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在各类日常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已经熟悉或习惯的传统服务方式;对传统服务方式不能整体保留的,在服务场景中设定老年人绿色通道;对于现有的传统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方式不能完全解决的,设置人工服务兜底。对于前期传统服务方式已经被取消、被替代,且在短期内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事项,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告知方案、实施的步骤和进度安排,对公众预期进行适当引导。


一图读懂《彭阳县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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