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2/2019-00179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城阳乡
责任部门
城阳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0-23
有效性
有效

城阳乡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自查报告

城阳乡2019年主办政协提案1件(各乡镇办理),协办政协提案7个,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第44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双隐、双争”现象有效治理的提案》(主办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地毯式”大排查,将“双隐、双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坚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共进户排摸339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53户,边排摸边整改,在进户过程中进行宣传引导。二是举行彭阳县2019年送文化“三下乡”文艺演出暨城阳乡脱贫光荣户、优秀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优秀扶贫干部、优秀帮扶责任人表彰大会,表彰脱贫光荣户39户、优秀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优秀扶贫干部、优秀帮扶责任人31人,在全乡营造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三是落实《城阳乡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好事”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开展“好人好事”选树奖扶活动,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致富户、产业大户,培育新型农民。四是探索建立恶习陋习惩戒机制,将不履行赡养义务,厚葬薄养、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高额彩礼、严重违反公序良俗,不如实提供安全住房、家庭收入信息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制定相关惩罚措施。

1、第1号提案:《关于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出行秩序规范整顿的提案》

办理情况:坚持推行警务联防机制,警务与服务结合,在学生放学期间,警务联防队员在学校周边维持秩序,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2、第12号提案:《关于加大非贫困村扶持统筹推进我县农村整体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制定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案,统筹协调资源,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共同发展。一是在城阳村、长城村建立扶贫车间,吸纳贫困户就业。二是在长城村、涝池村建成长城塬“四个一”林草产业综合示范园,种植优质牧草、中药材、苹果等2500亩,辐射带动全乡种植中药材1.9万亩、万寿菊1500亩、油用牡丹1500亩,优质苹果1500亩。三是在全乡10个行政村成立互助担保基金中心,为非建档立卡户、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发放贷款,为下一步脱贫摘帽后,扶持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奠定长远基础。

3、第17号提案:《关于发展苹果产业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主导产业的提案》(重点提案)

办理情况:在全乡种植苹果1500亩,城阳村种植苹果基地200亩,涝池村种植矮砧密植苹果100亩,育苗400亩。

4、第21号提案:《关于调整长城塬、孟塬塬区农业种植结构的提案》

办理情况:长城村、涝池村建成长城塬“四个一”林草产业综合示范园,种植优质牧草、中药材、苹果等2500亩,长城村、涝池村农户种植红梅杏2020亩、万寿菊650亩、中药材1007亩、杂粮1821亩。

5、第33号提案:《关于加强流浪动物管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正在办理。

6、第36号提案:《关于在农村和社区开展法律法规、乡规民约教育活动的提案》(重点提案)

办理情况: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学法6次,开展乡村干部法治大讲堂2场,开展农民讲习所法治讲堂12次,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及法律知识竞赛13场次,完成法律援助申请初审3人次,接待法律咨询40余人次,制作普法展板9块,悬挂法治横幅30余条,利用网络新媒体推送法律知识180余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8000余册,赠送普法宣传品1000余份。

7、第42号提案:《关于开展“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提案》(重点提案)

办理情况:一是出台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及“好人好事”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好人好事”评选选树奖扶活动,设立民风建设基金,从自强不息、爱岗奉献、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标准,深入开展先进典型评比选树活动,倡导“好人好报,德者多得,多劳多得”的价值导向,营造“爱家庭、建家乡、美家园”的社会氛围,树立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移风易俗、勤劳致富的文明风尚,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向“好人”看齐,自觉自愿存好心、当好人、说好话、做好事。2016年以来举办“好人好事”宣传表彰大会4次,表彰“好人好事”先进典型20名、脱贫光荣致富户184户、卫生光荣户13名等。各村也分别组织表彰了“好儿媳”、“好公婆”、产业大户、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二是结发挥“一约四会”(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作用,设立道德红黄榜,卫生光荣榜等,规范婚丧嫁娶等事宜,引导群众互学互比互进,激励人们崇德诚信、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传播正能量,形成新风尚。三是发挥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作用,通过举办“六个讲堂”(理论讲堂、政策讲堂、法治讲堂、科技讲堂、道德讲堂、实践讲堂),活化讲习形式,着力做实“讲”“习”结合,通过教育引导,学习弘扬传统美德。

二、存在的问题

第44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双隐、双争”现象有效治理的提案》、第42号提案《关于开展“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提案》中,农村“双隐、双争”现象较为突出,需通过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推行恶习陋习惩戒机制有效减少。第33号提案《关于加强流浪动物管理的提案》,乡镇无收容机构。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出台并推行恶习陋习惩戒机制,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行恶习陋习惩戒机制,奖罚并举,有效减少农村“双隐、双争”现象。二是建议建立流浪动物收容机构,完善相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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