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9/2019-00070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白阳镇
责任部门
白阳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1-20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说明

《按照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1940号)要求,提案办理情况如下:

 一、第12号提案:关于加大非贫困村扶持统筹推进我县农村整体发展的提案。

办理情况:白阳镇有行政村17个,其中非贫困村5个。今年以来,镇党委和政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巩固提升十大工程,争取项目支持,加大对县城周边周沟、姚河等5个非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共硬化村组道路10公里,维修水毁道路26公里;引导农户种植黄芪等中药材400亩,地膜玉米5800余亩,小秋杂粮620亩,万寿菊75亩,栽植花椒1500亩;养殖肉牛2500头、肉羊3500只,新建牛棚43座。

二、第17号提案:关于发展苹果产业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主导产业的提案

办理情况:结合“四个一”工程,依托光热水资源丰富优势,在白岔、罗堡等8个村种植庭院型经济苹果28000株。

三、第31号提案:关于设立白阳镇富阳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提案。

办理情况:白阳镇依托新设立的富阳路社区,新建党群服务中心1处,目前已完成室内装修,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和室内制度布置。

四、第33号提案:关于加强流浪动物管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正在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辖区流浪动物管理。

五、第36号提案:关于在农村和社区开展法律法规、乡规民约教育活动的提案。

办理情况:充分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和流动讲习所等载体,组织司法所人员每季度至少在各村(社区)开展法律讲座一次,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各村结合乡村实践文明积分卡,将民风建设作为提升群众内生动力的主要途径,制定了村规民约,通过开展“孝老爱亲”等活动,提升群众道德意识。

六、第42号:关于开展“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提案。

办理情况:充分发挥“乡贤”“能人”等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文体活动40场次,选树表彰“脱贫光荣户”“优秀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96人

七、第44号:关于加强农村“双隐、双争”现象有效治理的提案

办理情况:坚持思想引导,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等平台,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帮助贫困群众树立勤劳致富的决心和信心;坚持精准施策,因村因户因人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等系列帮扶措施,帮助贫困群众拓宽增收渠道。坚持典型引路,培树宣传脱贫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激励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持统筹推进,充分整合资源,多措并举扶贫扶志扶智,帮助贫困群众转变观念,带领贫困群众共同努力实现脱贫。 

 

                                白阳镇人民政府       

20191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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