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5/2019-00036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0-19
有效性
有效

县九届政协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根据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案,涉及文化旅游广电局主办提案6件暨第6号、第14号、第18号、第22号、第30号、第47号,协办提案1件暨第50号。

第6号提案:“杨占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启动宋代彭阳城修复项目的提案’”。因无相关项目资金,无法立项。目前,我局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待上级部门批复后,进行立项建设。

第14号提案:“文元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彭阳县文学艺术中心(全国摄影创作基地服务中心)的提案”。因无相关项目资金,无法立项。目前,我局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待上级部门批复后,进行立项建设。

第18号提案:“韩秉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五峰山生态自然风景区列入我县专项旅游规划的提案’”。五峰山生态自然风景区已列入我县全域旅游规划之中,并在年初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五峰山自然风景区硬化场地1794平方米,正在进行上山台阶铺设。

第22号提案:“扈志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免费看彭阳电视自办节目的提案’”。因无相关项目资金,无法立项。目前,我局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对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待上级部门批复后,进行立项建设。

第30号提案:“马喜云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我县古朝那城墙的提案。’”因无相关项目资金,无法立项。目前,我局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待上级部门批复后,进行立项建设。

第47号提案:“杨宁国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姚河塬西周遗址管理机构的提案’”。我局已将成立姚河塬西周遗址管理机构方案申请交县政府,待上级部门批复成立。

第50号提案:“安振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茹河彭阳段建设文化公园的提案’”。我局积极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接,对文化公园进行主题定位,正在进行前期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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