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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425070/2019-0002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1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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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彭阳县市监局 | 责任部门 | 彭阳县市监局 |
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彭阳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或未取得登记备案,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2.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宣称疾病预防功能,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西药及其他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或利用会议营销、健康讲座、电话推销等方式违规直销及利用保健食品开展传销的行为;
3.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校食堂承包单位或集中用餐供餐单位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经营或销售“山寨食品”、“三无食品”、不合格“五毛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5.无证无照经营学生校外托管中心(小饭桌)违法行为;
6.蔬菜生产、运输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或在经营蔬菜过程中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
7.水产品养殖、运输、销售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
8.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肉类,特别是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的违法行为。
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7612315
彭阳县公安局:0954-7016213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0954-7012516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0954-7012604
彭阳县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代章)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