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
贵单位审计报告已收悉,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和政府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部分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结果汇报如下:
(一)关于“闲置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235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白阳镇政府2017至2018年共收到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50万元,截止2019年9月30日拨付315万元,滞留资金235万元”的问题,因各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案不够成熟,导致资金滞留。目前,资金已拨付到村(拨付资金票据已于审计期间报送),涉及的姜洼、中庄、任湾、白岔四个村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任湾村、姜洼村已按方案实施(附相关凭证),中庄村、白岔村已制定方案,正在审核(附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案)。
(二)关于“应收未收土地承包费3.25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应收未收土地承包费3.25万元”的问题,我镇已通过司法途径向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9月18日,彭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宁夏昊东劳务专业合作社向白阳镇人民政府缴纳承包费3.25万元。因宁夏昊东劳务专业合作社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已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附起诉相关资料)。
(三)关于“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结算281.04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结算281.04万元”的问题,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共计21笔281.04万元,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8笔109989.66元主要包括:借用社会抚养费2902.67元、黄金惠借用医药费700元、双磨村借款4965.63元、张世学装饰房子借款1200元、李发琴借款25800元、垫支调动人员养老及职业年金4403.1元、土地补贴资金21952.26元及镇砖厂承包费48066元(附收费凭证)。
剩余13笔2693410.34元未收回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1.设施农业资金9笔1727378.9元,经会议研究,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附相关资料)。
2.农村党员“双带”致富基金3笔83000元,其中中庄村农村党员“双带”致富基金11000元和阳洼村农村党员“双带”致富基金42000元,我镇已向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首次执行失败,现等待二次执行,陡坡村党员发展致富基金30000元,陡坡村委会正在进一步核实(附起诉相关资料)。
3.赵洼老宅地皮费及建房首付款890000元,实际为群众自筹款,白阳镇当时作为见证方暂监管。目前已与建筑商取得联系,正在收集资料,待资料收集完整后予以核销。
按照上述问题,根据审计建议,我镇及时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下一步,我们将严格遵守制度,规范资金管理。
白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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