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7/2018-79633
文号
彭审发〔2018〕9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计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10-3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督查历年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

彭审发〔2018〕99号

各相关乡镇、部门(单位):

根据县人大《关于对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彭人常审〔20186号)文件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县审计局于20181023日—26日,将对历年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内容

本次督查范围为2015-2017年,各相关被审计单位历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清未整改落实到位事项、原因。

二、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由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张玉龙  县审计局副局长

组  员:王  华  审计人员

督查单位:古城镇、孟塬乡、草庙乡、小岔乡、国土局、农牧局、草原站

第二组:

组  长:惠彬琴  县审计局副局长

组  员:袁治贤   审计人员

督查单位:红河镇、交岔乡、罗洼乡、建环局、交通运输局、组织部、卫计局、民政局、王洼产业园区

三、督查要求

(一)务实求真,不走过场。督查工作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深入被审计单位,切实督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高度重视,整改到位。各相关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 单位“一把手”负总责,针对未整改到位事项,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整改落实工作,提供整改情况资料,以正式文件于10月29日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三)限期整改,严肃问责。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被审计单位,将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处理。


                      彭阳县审计局

                          201810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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