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部门(单位):
根据县人大《关于对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彭人常审〔2018〕6号)文件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县审计局于2018年10月23日—26日,将对历年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内容
本次督查范围为2015-2017年,各相关被审计单位历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清未整改落实到位事项、原因。
二、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由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张玉龙 县审计局副局长
组 员:王 华 审计人员
督查单位:古城镇、孟塬乡、草庙乡、小岔乡、国土局、农牧局、草原站
第二组:
组 长:惠彬琴 县审计局副局长
组 员:袁治贤 审计人员
督查单位:红河镇、交岔乡、罗洼乡、建环局、交通运输局、组织部、卫计局、民政局、王洼产业园区
三、督查要求
(一)务实求真,不走过场。督查工作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深入被审计单位,切实督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高度重视,整改到位。各相关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 单位“一把手”负总责,针对未整改到位事项,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整改落实工作,提供整改情况资料,以正式文件于10月29日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三)限期整改,严肃问责。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被审计单位,将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处理。
彭阳县审计局
2018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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