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5001/2023-00027 | 文号 | 彭政干字〔2023〕3号 | 生成日期 | 202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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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关于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固原市开展对口协作的函》(厦委组干函〔2022〕270号),县人民政府决定:
颜建平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至2023年9月,挂职结束后职务自然免除;
陈砚耘同志挂职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至2023年9月,挂职结束后职务自然免除;
陈淑环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挂职期至2023年12月,挂职结束后职务自然免除。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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