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5009/2022-00106 | 文号 | 彭政干字〔2022〕23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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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谈志斌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正武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广卿同志聘任为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黄彦贵同志聘任为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根据《彭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谈志斌、张正武、韩广卿、黄彦贵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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