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9/2022-00093
文号
彭政干字〔2022〕1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9-21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余昊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彭政干字〔202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余昊东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县招商局局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海力立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宏璋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安金芳同志任县司法局白阳司法所所长;

王亦凡同志任县司法局冯庄司法所所长;

邵晓亮同志任县司法局小岔司法所所长;

免去李福同志县司法局白阳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克忠同志县司法局冯庄司法所所长职务。

根据《彭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安金芳王亦凡邵晓亮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29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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