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2-00105
文号
彭政干字〔2022〕17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8-2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彦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彭政干字〔202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张彦文同志任县公安局小岔派出所所长;

虎佑峰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俊文同志聘任为县公路管理段段长,免去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孙磊同志聘任为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李东升同志聘任为县王洼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祁士龙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桂霞同志县公路管理段段长职务。

孙磊、李东升2名同志聘任期三年,聘任期间享受相应职级待遇,聘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根据《彭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张彦文、孙磊、李东升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28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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