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海文春同志兼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马爱琴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贺永乾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凡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甄长青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刘克效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李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马科龙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祝秉忠同志聘任为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吴进财同志聘任为县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买吉财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虎志忠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志清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德仁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树一同志古城镇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祝秉忠、吴进财2名同志聘任期三年,聘任期间享受相应职级待遇,聘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根据《彭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祝秉忠、吴进财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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