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9/2021-00048
文号
彭政干字〔2021〕23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9-21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贾文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彭政干字〔202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贾文怀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培昌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岔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贵仁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磊同志任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应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城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所长;

张万政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阳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孟塬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海东同志任县公安局孟塬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所长职务;

弋浩同志任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副所长;

闫忠祥同志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红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马付平同志任县公安局王洼派出所副所长;

王宁同志任县公安局红河派出所副所长;

姚爱东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王洼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袁永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宁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余慧燕同志任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王树德同志任县司法局王洼司法所所长;

赵婧婧同志任县司法局红河司法所所长;

马丽同志任县司法局新集司法所所长;

邵梦妮同志任县司法局城阳司法所所长;

夏婧同志任县司法局孟塬司法所所长;

马勇同志任县司法局罗洼司法所所长;

马秀同志任县司法局交岔司法所所长;

免去李夏生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马宏福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李维勇同志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庞明同志县公安局孟塬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根据《彭阳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李磊、弋浩、马付平、王宁、余慧燕、李宁、王树德、赵婧婧、马丽、邵梦妮、夏婧、马勇、马秀1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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