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19-00184
文号
彭政干字〔2019〕11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6-1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智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彭政干字〔201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高智宁同志任县司法局新集司法所所长,免去县司法局交岔司法所所长职务;

汪秉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王洼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海啸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主任科员;

张明岳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诚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常兆斌同志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胡振华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何元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火耀雄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宗向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王洼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世权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赵志武同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刘文川同志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马国兴同志县司法局新集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海玉富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草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宋治秀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学(副科级)职务;

免去王宏升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学(副科级)职务;

免去虎东同志县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高飞钰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王君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姬志平同志古城镇卫生院院长(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职务;

免去姬俊林同志王洼卫生院院长(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职务;

免去万兆银同志草庙乡卫生院院长(聘期内享受副科级待遇)职务;

免去潘树斌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刘生喜同志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石玉金同志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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