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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古城镇秋季动物防疫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425028/2019-00137 文号 古政函〔2019〕99号 生成日期 2019-10-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古城镇 责任部门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古城镇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按照《彭阳县2019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彭动监发〔2019〕21号)和《古城镇2019年秋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安排》(古政发〔2019〕15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依 “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及“五不漏”的原则全面完成了秋季动物集中免疫。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动物免疫接种。全镇共存栏猪1818头、牛19667头 、羊30186只、禽类63048只,按照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求,古城镇秋防工作从9月份全面开始。到10月16日全面完成免疫任务,共免疫牛17315头,羊26506只,禽63048只,猪1818头,并进行自查,采血送检免疫抗体,进行免疫效果综合评价。 

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鸡新城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的易感动物全面进行了免疫接种,并按照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70%以上;鸡新城疫、猪瘟等疫病应免密度要达到100%以上,免疫抗体达到70%以上;羊痘、羊梭菌病重点区域免疫;免疫后的牲畜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的要求。 

2、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为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状况,了解疫病发生和流行规律,科学评估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能力,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镇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镇政府召开了全镇业务干部和雪鑫动物防疫合作社会议,在会上分管领导结合我镇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特点做了重点强调。并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和防疫合作社保质量的动物防疫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做了重点要求。 

2、加强培训,促进科学防疫。召开全镇动物防疫培训会,会上业务干部周杰就切实提高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做了重点说明。业务干部兰正恒就确保疫苗的有效利用,动物免疫注射操作、生物制品保管使用、免疫标识佩戴、档案规范以及口蹄疫、禽流感等防治技术规范进行了重点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防疫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为确保免疫质量打好了基础。 

3、强化免疫,夯实防疫基础。今年防疫合作社成立三个防疫小组集中对公路沿线、规模养殖户开展免疫接种,并进行重大动物疫流行病学调查、普查工作;采取统一免疫时间,统一发放药品。在集中免疫接种结束后,由各组防疫员回头对各村的漏防户、漏防畜进行补针,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通过两个阶段的免疫接种,彻底消灭了免疫死角,确保了免疫密度。 

4、强化监测,提高预警能力。防疫期间,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加强了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为重点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并对重点区域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同时,严格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全镇疫情监测人员及时、准确、规范的报告疫情动态,确保了动物疫情的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小范围。 

三、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由于个别农户对防疫知识认识浅薄,不能够全力配合防疫工作,造成防疫员的防疫工作难以进行,以及耳标佩带难度加大; 

(二)动物防疫技术力量薄弱,冷链系统落后,需进一步系统的培训和技术设备的加强; 

(三)防疫员报酬低影响基层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基层防疫员队伍不稳定。 

四、今后工作重点 

(一) 抓好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和防疫人员业务技能。通过发放宣传单、刷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目的意义及《动物防疫法》等涉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干群齐心协力抓好动物防疫,促进畜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防疫人员技术水平。 

(二) 坚持常年补针,坚决消除免疫空白。对集中免疫时未能免疫接种的孕畜、仔畜、病畜和新补栏的畜禽进行跟踪服务,查漏补缺,及时做好补针工作,并建立详细的免疫档案。 

(三) 加强疫情监测,切实提高疫情预警能力。组织技术人员严密注视疫情动态,特别是加强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并按照疫情监测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彻底杜绝瞒报、漏报疫情的现象。 

(四) 强化防疫监督,坚决杜绝疫情发生。一是强化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严禁病死畜及其产品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和消费市场,对乱扔死畜和收购、屠宰病死畜及上市销售病害肉的不法行为从严查处;二是强化县境外调入动物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调入动物申报和入境到站报检制度,对境外调入动物按规定进行留观,确认无疫病后方可混群饲养,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和追踪监测,严防境外疫情的传入和传播,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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