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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镇“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425031/2019-00087 文号 红政发〔2019〕75号 生成日期 2019-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红河镇 责任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涉农惠农项目资金“331”监管机制推广应用,规范涉农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监管平台管理应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创建“331”监管机制标准化示范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监管平台升级改造、简化操作流程、落实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等措施,按照“统筹推进、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总结示范村推广应用经验的基础上,到2019年6月形成操作便捷、运行规范、农户广泛知晓,手机客户端农户下载率达到90%,手机短信农户通知率达到100%,实现农户全覆盖。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331”监管机制工作标准和规范。

二、创建示范点    

徐塬村

三、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示范点建设。

1. 人员队伍建设。(5月10日—5月15日)

组  长:杨正德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陈  静 “331”监管平台负责人

兰正武  镇扶贫办公室主任

魏进禄  镇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安顺利  镇畜牧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金文  镇林业站站长

惠志伟  镇卫生健康办公室主任

冶靖雯  镇民政助理员

各村委会主任及信息员

2. 完善制度。5月16日—5月20日

进一步完善“331”监管机制各项制度,建立信息员档案管理、培训、考评等办法,同时,全面梳理2017年—2018年所有涉农惠农项目,对未按“331”工作机制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的,重新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3. 展培训。5月21日—5月31日

加强平台分级培训,针对不同环节有针对性开展培训。镇政府办负责对各涉农部门、行政村分别开展项目监管和管理应用培训;信息平台管理员负责对各涉农部门、各村开展业务应用培训,要注重实操练习,不断强化业务人员的操作能力,对操作不熟练的人员要采取上门辅导和远程协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要强化对各村信息员培训的主体意识。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广。(6月1日—9月1日)

全面推广、广发宣传。各涉农部门、行政村要严格按照“三级备案、三级审核”流程在监管平台开展项目实施,确保所有到户涉农惠农项目进入监管平台备案、审核、发放并全程公开;要依托监管平台积极主动开展惠农政策宣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政策解读、公告提醒等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墙报、板报、悬挂横幅,并结合新媒体制定宣传推广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推广任务,全面广泛开展宣传推广。力争通过三个月时间的集中宣传引导,让绝大多数农户知晓并掌握手机客户端的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各涉农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主抓,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现场调研落实进度,协调指导村级示范点开展工作,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制度,制定方案。各涉农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明确时限、定期检查,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为切实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由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全程跟踪督导,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对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不认真、落实不到位的,在全镇进行通报,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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