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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40425012/2018-38513 文号 彭交发〔2017〕130号 生成日期 2018-0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交通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交通局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反馈贺兰县盐池县彭阳县四好农村路建设自查情况核查意见的函》(宁交函﹝201821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标准,从建好、养好、管好、运营好四个方面,围绕反馈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创建工作推进缓慢。四好农村路建设有了整体安排,也有阶段性目标任务,但是整体进展比较缓慢,成效还不够显著。由于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等占线长,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多,目前只完成县道的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二)农村公路养护有短板。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部分路线超期服役我县公路技术状况评定中中等路以上比例还未达到75%的标准要求。个别农村公路病害处治不彻底,养护生产绿化、四新技术推广应用较少,农村公路养护机械化程度较低,农村公路固定治超站建设缓慢。

(三)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还未完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目前彭阳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符合要求,但养护资金还未完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四)群众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深度还不够。我县提供的资料中未体现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四好农村路建设参与者、受益者和拥护者,彭阳县作为国家贫困县,应吸收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户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   

(五)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内页资料归档还比较薄弱。自查报告中显示大部分指标符合要求,但在基础资料中未附相应的支撑及证明性材料。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抓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四好农村路对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具有重要意义,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切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我局持续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主要指标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和对乡镇政府的考核指标。为切实抓好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申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时间表,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落实具体时间。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在手上。要求内业资料的规范完善主要围绕反馈的问题和申报标准要求,资料准确齐全、科学合理,与外业实际相符合,各类数据的以县统计局和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同步进行外业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夯实创建基础,健全农村公路建管成效机制按照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标准,紧紧围绕《彭阳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力度,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报请县政府出台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管理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完善资金投入、人员编制、制度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的主体责任。做好推行路长制工作的准备,尽快提请县政府制定下发《彭阳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行业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县、乡、村三级公路管理养护网络体系,压实农村公路养管责任,理顺农村公路养管关系,消除养护盲区,有效落实有路必养,逐步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确保有钱养路,路有人养;依法加大路政管理力度,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结合彭阳实际,制定《彭阳县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并于10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确保乡村道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工作抓出成效。已组建成立了彭阳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担负起全国示范县的责任,把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创建工作促进交通运输整体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战略,推动三农发展

(三)注重养护质量,补齐农村公路养护发展短板。针对我县农村公路点多线长的特点,部分路线超期服役。截至201712月底,县、乡、村道路的优良中等路率分别76.6%71.9%71.8 %,完成农村公路平均优良中等路率为73.43%未达到75%的标准,针对此项问题,我们将切实加大养护力度,按照五个养护要求,完善制定《彭阳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加大养护考评督办工作,狠抓路况质量提升工程和路面修补质量,以养路面为中心,防排水设施维护和路面保洁为重点,加大公路病害处治力度和水毁抢修,确保公路病害处治一次性合格率达到100%;与县林业部门和各乡镇紧密配合,切实抓好农村公路绿化工作和公路建设和养护生态保护工作,确保路树成活率达到96%;同时,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利用废旧沥青和冷补技术修补处治路面病害,对路面裂纹进行灌缝处理,确保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农村公路养护中推广应用;针对农村公路养护机械化程度较低的问题,我局已申请县财政资金购置公路保洁车辆2辆,购置养护专用车5辆(长城皮卡),购置使用打草机等各种养护小型养护机械;我县2014年批复的2个农村公路固定治超站因均在G327线,属于县道改建国道的公路建设项目G327沟圈至彭阳段已建成通车,彭青段尚未开工建设属国道干线,已批复的治超站目前已选址在孟城公路,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计划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

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制定《彭阳县公路桥梁养护方案》,定期对农村公路桥梁检测,获取科学、真实的农村公路路网数据,年内完成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动态数据库,为项目规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决策依据和支撑。

(四)配套养护建设资金,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彭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主要依靠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大,养护、安保、水毁应急资金不足,建设、养护资金缺额较大。针对此项问题,我局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整合发改、农牧、扶贫、水务等部门资金,拓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融资渠道,逐年增加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配套资金,兑现落实1:1配套养护资金。在县级层面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前移衔接项目建设关口,压缩项目前期时间,充分利用准备之冬开工之春抓好项目落地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包抓机制,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开工建设当年投入运营、当年发挥效益。特别是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征地拆迁、环评林评等工作,与国土部门和各乡镇积极对接,确保土地政策适当向农村扶贫公路建设倾斜,以满足农村公路建设用地需求。同时加大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争取沿线群众的大力支持,减少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的阻力。

(五)强化群众参与,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彭阳县作为国家贫困县,能够积极吸纳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户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因在第一次申报材料时候,未将参与公路建设的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纳入,经与县扶贫办、各乡镇对接,县群众参与公路建设和养护的积极性很高,并有相关政策支持。据县统计局和县扶贫办统计,彭阳县平均每年4000多贫困劳动力就近参与公路建设,公路建设为贫困群众增加收入6500万元;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6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农村公路养护工,使贫困户月均增收1000元左右,每年为贫困户提供收入近100万元;县政府每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驾驶证培训提供资金补贴,人均给予培训补助资金3000元。   

下一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区、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示范县创建引领工作,并严格按照全国示范县创建标准,针对区交通运输厅核查反馈的问题,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做到逐项整改到位,并定期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和督查督办工作,引导教育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单位切实增强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意识,把问题的整改落实与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工作同频共振,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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