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0-00055
文号
彭卫健发〔2020〕120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6-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秋季幼儿入园入托体检工作的通知

彭卫健发〔2020〕120号

县妇幼保健院、各幼儿园:

根据彭阳县卫健局和教体局联合印发《彭阳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彭卫计发〔2012〕9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入园入托体检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减少人群聚集,保障群众健康,现将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项目

(一)基本项目(免费):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耳、口腔、视力及血常规和转氨酶检查。

(二)选检项目(自费):可根据家属要求和孩子身体检查结果申请其他检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

二、体检时间

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假日休息);具体时间详见附件全县各幼儿园健康体检时间安排。

三、体检地点

县妇幼保健院(汽车站向南100米);门诊部一楼儿科门诊1室体检。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保障入园入托体检正常进行,避免人群聚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检查对象每日不超过100名的要求,合理安排儿童体检时间。

(二)做好入园入托组织工作。各幼儿园要及时通知入园入托儿童家长,提前做好体检工作准备,并按照体检顺序,提前将受检儿童名单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名单进行体检。

(三)做好信息畅通工作。为保障工作有效衔接,信息畅通,各幼儿园要确定一名专人联系对接,并按照体检时间安排提前沟通体检相关事宜。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薛蓉:18152442768(负责各幼儿园);杨丽:0954-7013106(负责家长咨询)。

(四)做好入院人员管理工作。县妇幼保健院及时安排组织体检工作人员,实行一名儿童一名家长陪同,设置警戒带,确保前后左右间隔距离,一人一诊室有序进行儿童健康体检,充分发挥预检分诊作用,做好入院人员的流行病学史调查和近期行程查询等工作,指导入院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儿童当日清晨空腹采血。

(二)儿童患病期间暂缓体检,待痊愈后补检。

(三)儿童体检时请携带《户口簿》、《儿童保健手册》。

(四)体检时须家长全程陪伴,牢记登记编号,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交回体检表,三日后凭编号领取体检表,逢星期六、星期天顺延。

(五)领取体检表时请携带儿童保健手册需填写体检结果。


附件:全县各幼儿园健康体检时间安排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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