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19-00230
文号
彭卫健发〔2019〕18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5-30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彭卫健发〔2019〕189号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安心村卫生室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意见》(宁人社发〔2014〕67号),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推进健康扶贫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18〕17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建立乡村医生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障水平与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乡村医生参与相结合;坚持以县财政适当补助与乡村医生自愿缴纳相结合的原则。保障乡村医生年老后基本生活。

二、参保条件
  (一)参保人员  

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及以上执业资质,注册在行政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合格乡村医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可自主选择是否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干部兼任乡村医生、无执业证的乡村医生不予缴纳养老保险。符合缴纳条件但本人不愿缴纳的,财政补助部分不予兑现。

(二)参保年龄

男性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人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以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缴费记录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能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职工继续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的依法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男性在45周岁以上(197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上(197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以不高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县财政补助的最高档次予以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最高缴费档次为每年3000元。

(三)待遇规定

自愿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满15年,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在从事乡村医生后,缴费未满15年的,可以自主选择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费满15年,续缴参保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不愿续缴或因其他原因亡故的,按照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财政代缴的,年满60周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缴费计算

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最低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县财政按照缴费总额的60%予以补助,剩余40%由参保人缴纳。2019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054元,应缴养老保险费计算如下:62054元÷12(个月)×60%(最低标准)×20%(缴费费率)×12(个月)=7446元。以后每年均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最低档次参保缴费。

四、缴费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凡参保者必须个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证书、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二)乡镇卫生院集中申报。乡镇卫生院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确定参保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上报。

(三)卫生健康局审核。按照参保程序和相关手续,对乡镇卫生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定。

(四)卫生院核定缴纳。各乡镇卫生院统一核定缴纳辖区村医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代收,财政补助部分由乡镇卫生院予以垫付,垫付部分携带发票到卫健局核拨。

五、其他规定

(一)要严格村医准入、培训和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村医相关政策得到落实;严禁村医在岗不服务,或长期脱岗不请假现象。

(二)参加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不在村卫生室工作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按以下办法处理:

1、因个人原因不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养老保险由个人续缴,县财政补助和个人应缴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2、离岗后再次到村卫生室工作的,离岗期间个人按规定续缴的,参保年限可以前后连续计算。未按规定续缴的,如果按规定补缴,补缴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财政不予补助,参保年限可以前后连续计算。如果不愿意按规定补缴,参保年限按实际缴纳年限计算。

(三)实行公示制度。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广大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要严格办事程序,坚持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各乡镇卫生院每年要将乡村医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新录用的合格村医自录用之日起享受上述政策。参保的乡村医生被注销执业资格的,从注销之日起不再享受本方案相关政策。


彭阳县财政局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195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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