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6/2024-00019
文号
固环彭审〔2024〕8号
发布机构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责任部门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4-0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0万立方米煤矸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墙板绿色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固环彭审〔2024〕8号

彭阳县鑫卓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宁夏竭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0万m3煤矸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墙板绿色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彭阳县王洼产业园(王洼区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及成品堆场,配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板材生产线各一条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占地面48973.58m2,总建筑面积14345.50m2。项目我局于2023年1月以《关于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0万m3煤矸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墙板绿色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固环彭审〔2023〕2号)批复,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天然气管道不能到达,建设单位将原拟建设的2台15t/h天然气锅炉调整为2台15t/h生物质燃料锅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其它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环保投资增加26.3万元,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1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0.7万元。

本项目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项目,属鼓励类项目,项目选址位于王洼产业园区,主要原料为王洼煤矿煤矸石,生产用水来源于王洼二矿排放的矿井尾水,项目建设内容与园区规划相协调。重新报批项目锅炉燃料选用生物质燃料,配套建设的锅炉废气处理工艺为“低氮燃烧+双碱法脱硫+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布袋除器除尘”,处理后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建设满足彭阳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施工期环境影响可控,运行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建设,《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意见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运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大气污染物的管控。本项目物料转运、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粉尘环节较多,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给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煤矸石和石灰、水泥等各类散状原料、辅料要全部储存于封闭空间和设施,物料转运及装卸要洒水降尘,易产生粉尘的工艺环节要安装废气收集设施,并对收集废气按照报告表给出方案进行处理。本项目共设置5个集中排放口,其中破碎、配料、搅拌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导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个独立的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两台生物质燃料锅炉(一用一备)废气处理工艺采用“低氮燃烧+双碱法脱硫+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布袋除器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两个水泥筒仓、两个石灰筒仓呼吸口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排放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限值要求。

2、做好水资源的利用。项目生产用水要按照报告表给出方案选用煤矿排放的矿井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设备及地面冲洗水、车辆冲洗水、软水装置及锅炉排污废水要全部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配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5m3/d)处理达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一级A标准限值后后用于绿化或回用于搅拌配料工序,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3、认真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并将主要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封闭车间内。项目运营要认真落实报告表给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沉淀池与污水处理站底泥、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产品和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和废机油、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和废边角料、沉淀池与污水处理站底泥应全部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应交生产厂家及时回收,禁止直接排放,各类危险废物应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厂区绿化,采取切实可行的绿化方案,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报告表》预测锅炉烟气NOX排放量3.65t/a、7.30t/a,项目SO2NOX总量指标按照《报告表》预测值执行。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来源要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排污权交易平台取得,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要立即组织申请和获取SO2NOX  排污权,并在投入生产前取得排污许可。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防止环境风险,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物资,加强演练,环境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五、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

六、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管理以本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为准,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固环彭审〔2023〕2号)仅作为项目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依据。本批复只对报告表内容有效,建设内容、规模等发生重大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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