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6/2024-00018
文号
发布机构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责任部门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3-28
有效性
有效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2024年4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28日至2024年4月3(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0万m3煤矸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墙板绿色产品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彭阳县鑫卓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产业园(王洼区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竭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彭阳县王洼产业园(王洼区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及成品堆场,配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板材生产线各一条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占地面48973.58m2,总建筑面积14345.50m2。项目我局于2023年1月以《关于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0万m3煤矸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墙板绿色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固环彭审〔2023〕2号)批复,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天然气管道不能到达,建设单位将原拟建设的2台15t/h天然气锅炉调整为2台15t/h生物质燃料锅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其它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环保投资增加26.3万元,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1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0.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项目,主要原料为王洼煤矿煤矸石,生产用水来源于王洼二矿排放的矿井尾水,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主要环境影响主要为原料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两台生物质燃料锅炉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主要措施有各类散状原料、辅料要全部储存于封闭空间和设施,物料转运及装卸要洒水降尘,易产生粉尘的工艺环节要安装废气收集设施,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导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个独立的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两台生物质燃料锅炉(一用一备)废气处理工艺采用“低氮燃烧+双碱法脱硫+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布袋除器除尘”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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