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农用地膜和2000吨食品级保鲜膜生产加工项
建设单位:宁夏晟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睿斯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区块三),总占地面积12091m2,总建筑面积7699.41m2。设计生产规模年产20000吨农用地膜+2000吨食品级保鲜膜。主要建设内容:1800m2的生产车间,内设12条农用薄膜生产线,2条保鲜膜生产线(主要设备为吹塑膜机组、中央供料系统、料斗、拌料机、空压机等);1800m2的原料库房;3240m2的产品库房,内设20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1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废气半封闭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化粪池等环保设施,办公用房等公用设施。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项目用地为园区提供标准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完备,施工期主要为钢结构建设和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产用能为电,冬季采暖由集中热源提供,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塑料薄膜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不合格产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在热熔挤出、吹塑一体机出口安装半密闭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集中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排放。主要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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