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彭阳县城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批复链接 |
1 | 关于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王洼煤矿矿井水临时应急处理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7月5日 | |
2 | 关于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矿井水临时应急处理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7月5日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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