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5046/2021-0002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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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 责任部门 |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执法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转变监督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现将符合准入条件的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现已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7月6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凡是发现列入正面清单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举报电话:0954-7011614
附:彭阳县企业正面清单。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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