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1/2023-00056
文号
红政函〔2023〕65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红河镇
责任部门
红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8-28
有效性
有效

红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务公开专(兼)职人员的通知

红政函〔2023〕65号

县政务公开办:

根据《彭阳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的通知》(彭政公开办发〔2019〕1号)文件要求,因工作变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确定政府副镇长李苗苗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综合执法办公室办事员王烈阳为专职人员。

特此报告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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