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6/2021-00042
文号
固环彭发〔2021〕9号
发布机构
固原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责任部门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3-2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内部岗位设置及副科级以上 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固环彭发〔2021〕9号

局属各单位、股室:

为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内部岗位设置、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岗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岗位设置

(一)综合执法岗。负责生态环境执法、依法行政、环境信访、热线投诉、应急和安全生产、污染源监管、扫黑除恶、企业治理等专项整治;负责环保督察整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负责中央和区、市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

(二)环境监测岗。负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预警监测,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检测及环境质量研判、预警信息发布。

(三)文秘综合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行和保密、环境宣传、信息报送、网络媒体、政务公开、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文件起草收发,负责生态环境工作年度效能目标制定及考核实施,生态环境创建;组织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申报、实施、绩效评价、考核验收和运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岗。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可研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排污口审核报批、节能减排和总量控制;“三线一单”编制等环境准入落实工作;组织落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五)党建(精神文明)管理岗。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政风行风、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青年、妇联、环境信息统计、干部人事(考核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领导干部工作分工

(一)虎  攀:主持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全盘工作,主管组织、人事、党建(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审批服务岗、党建(精神文明)管理岗。

联系县委办、组织部、人社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

(二)王应鹏:负责生态环境质量检测、生态环境规划、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分管环境监测岗、文秘综合岗。

联系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宣传部、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刘世斌:协助局长负责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张银付:协助局长负责依法行政、环境执法、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环保督察及其转办案件、反馈意见办理,负责污染源监管,信访及投诉案件办理,分管综合执法岗。

联系工业园区、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监局、应急局、交通局。

三、岗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工

(一)综合执法岗:大队长张银付,工作人员李晓宏、徐勇、尹  艳、高明(驻村工作队员)、陶玉宁。

(二)环境监测岗:站长张平林,工作人员扈鹏博、孙建荣(抽调ppp项目办)。

(三)文秘综合岗:主任张平林,副主任赵满朝(兼项目办主任)。工作人员:刘智华(财务会计)、扈鹏博、吴晓。

(四)审批服务岗:主任母学明,郭新元(驻政务大厅)。

(五)党建(精神文明)管理岗:主任马小宁,兼工作人员。

岗位负责人职务以此文件为准,其他人员的原任职务随此文件一并免去。

四、成立重大案件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虎  攀

副组长:王应鹏、张银付

成  员:张平林、母学明、赵满朝、李晓宏、徐勇、法律顾问1名。

张银付同志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1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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