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我大队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大队法制工作机构和职能分工,特作如下通知:
设置法制机构:法制督查室
人员分配:
马 琳(法制督查室主任)、高应文、曹耿乾、杏世军、郭 智。
职 责:
1、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
2、负责对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执法培训;
3、负责对违法案件、合同文本的审核;
4、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
6、负责法律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投诉、信访等工作;
8、负责参与执法案卷考评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工作;
10、负责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
11、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
12、负责执法人员遵章守纪、规范执法的监督管理;
13、负责执法装备规范使用的监督管理;
14、负责绩效考核考评工作;
15、负责大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监督落实;
16、负责大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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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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