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2/2021-00108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8-1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法制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我大队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大队法制工作机构和职能分工,特作如下通知:

设置法制机构:法制督查室

人员分配:

 琳(法制督查室主任)、高应文、曹耿乾、杏世军、郭  智。

 责:

1、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

2、负责对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执法培训;

3、负责对违法案件、合同文本的审核;

4、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

6、负责法律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投诉、信访等工作;

8、负责参与执法案卷考评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工作;

10、负责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

11、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

12、负责执法人员遵章守纪、规范执法的监督管理;

13、负责执法装备规范使用的监督管理;

14、负责绩效考核考评工作;

15、负责大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监督落实;

16、负责大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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