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7/2023-0000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计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0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彭阳县审计局

规范简称:彭阳县审计局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罗会云

办公电话:0954-7012423

传真号码:0954-7012423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4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彭阳县悦龙山行政中心二楼205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县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有关事项,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协调,研究办理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日常工作。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1)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提出审计结果报告。(3)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4)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5)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6)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7)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8)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被审计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9)除审计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10)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 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11)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12)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四)负责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县委和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将审计整改情况,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举证应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统计、保密、信访、会务、财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拟定审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目标责任考核和审计项目计划,牵头起草审计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同时,组织起草审计委员会领导讲话,协调有关会议,拟定报批的审计工作计划,起草以审计委员会名义上报的有关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二)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组织对彭阳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彭阳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修护情况审计;组织审计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三)综合业务审计股。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基金)以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专项资金(基金);负责组织审计彭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和监管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和年度审计项目安排的衔接工作;承担有关审计制度的起草、修改、报批工作;负责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和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核与复核局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组织对社会中介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审计业务规范化工作;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计算机审计中心。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开展计算机审计和辅助审计业务;负责收集、查核、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配合实施审计署“金审工程”建设;推广使用审计管理信息化系统和审计实施信息化系统;负责建设、管理、维护审计局的内部网络和计算机设备;负责审计局信息、文化教育宣传建设等工作;组织计算机辅助审计和计算机审计人才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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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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