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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5008/2019-00035
文号
宁财(综)发〔2019〕506号
生成日期
2019-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彭阳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宁财(综)发【2019】506号收取、取消考试考务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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