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3-00071
文号
彭公审办〔2023〕10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0-27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抽查情况通报

彭公审办〔2023〕10号

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固原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公审办发20236号,见附件)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县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迎检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效落实,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018日至19日,组织对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8家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抽查8家单位发现,各单位能认识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知晓各级有关工作部署,其中县财政局在建立制度、落实审查细则方面较为规范,发改局能及时对出台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但部分单位在建立制度、审查落实、存量政策清理等方面的落实上,与督查考核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抽查发现的问题

1.对全县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今年44日、8月28日我县两次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并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但抽查发现部分单位未落实会议要求。

2.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不完善。抽查8家单位中,仅县财政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其余7家单位均未建立。

3.政策措施审查执行不到位。经抽查各单位2023年发文情况,大部分单位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时,均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公文签发单未附《公平竞争审查表》。

4.存量政策清理不及时。多数单位未组织对202212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清理,也未建立相应的目录和清理台账。

5.未明确专人负责、资料台账不完整。大部分单位未指定专人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未及时交接;对各级制发的公平竞争审查有关文件、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类资料未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思想重视程度。对照市公审办迎检方案和县公审办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抓紧时间补缺补漏,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负责机构和审查程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运转。

(三)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的原则,对202212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并按督查要求形成目录清单;对2023年以来出台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进行自查,如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应及时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补做审查、存档备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文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各类总结、信息和统计报表。


彭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10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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