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3-0003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9-25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公安局冯庄派出所迁建和孟塬 派出所改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为更加适应新常态下公安信息化建设要求,有效改善基层民警执法办案和工作生活条件,根据《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2016年修订版)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局急需迁建冯庄派出所、改建孟塬派出所,使我局派出所建设趋于标准化、规范化。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规范执法水平,有效维护冯庄、孟塬乡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打造“平安彭阳”夯实坚实基础。

一、派出所现状

彭阳县公安局冯庄派出所成立于1986年,2005年国家发改委投资16万元在原冯庄乡政府门口进行了改扩建,总占地面积125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6平方米。孟塬派出所成立于1997年,当时使用的是原孟塬乡镇敬老院房子,于2005年5月国家发改委投资16万元新建了现在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225平方米。冯庄、孟塬派出所主体建筑使用多年,部分墙体出现裂缝,加之年久失修,供电线路老化,铁窗锈蚀,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鉴定为C级危房。建筑面积也严重不足,办案区无处设置,达不到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公安部“四项建设”要求,影响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案件办理质量。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近年随着警务体制和警务运行机制的不断改革,我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技术要求需在派出所增设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涉案财物保管室、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采集室等,加之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治安形势愈加复杂。面对新时期严峻的治安形势,老化、狭小、办案设备陈旧的派出所已不能适应繁重的公安保卫任务,成为制约彭阳公安派出所跨越式发展的障碍。因此,我局现急需迁建冯庄派出所、改建孟塬派出所,以满足当前公安工作需求。

三、建设项目及规模

冯庄派出所迁建项目规划占地6.67亩,建筑面积1005.66㎡;迁建综合业务楼1栋及附属用房2栋;综合业务楼包括辅警工作室、民警工作室、信息采集及人身检查室、审讯室、候问室、监控室、视频会议室、武器警械室、指挥工作室、备勤休息室、厨房、餐厅、值班室等功能用房共858.76㎡,附属用房包括警务大厅、资料室、户籍大厅及档案室等共146.9㎡;拆除混凝土院坪及硬化道路0.27万㎡;铺装嵌草砖640㎡;砌筑围墙65m;安装道牙石400m并配套建设电气、水暖、消防等附属工程。

孟塬派出所改建项目规划占地1.79亩,建筑面积796.41㎡;改建综合业务楼及附属用房各1栋;综合业务楼包括辅警工作室、民警工作室、计算机数据机房、信息采集室、审讯室、候问室、办案区、视频会议室、武器警械室、指挥工作室、备勤休息室、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共605.96㎡,附属用房包括厨房、餐厅、值班室、警务大厅及档案室等共190.45㎡;拆除混凝土路面680㎡、原有房屋414.56㎡;硬化混凝土地面695㎡;修筑围墙40m、1.5m高毛石挡土墙43m、5m高毛石挡土墙40m;安装铁艺大门1处,修整土坎200㎡并配套建设电气、水暖、消防等附属工程。

四、建设期限

计划建设期限为2023年6月—2024年6月。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两个项目资金通过申请自治区统筹资金及其县财政配套资金实施。冯庄派出所迁建项目概算总投资632.78万元,其中自治区统筹资金379.6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53.11万元。孟塬派出所改建项目概算总投资531.54万元,其中自治区统筹资金318.92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12.62万元。2023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第一批投资计划孟塬派出所改建项目下达资金175万元,冯庄派出所迁建项目下达资金188万元,共计下达资金363万元。经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意用我局上缴的沉淀资金盘活用于项目配套资金,目前县财政配套资金已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通过后,县财政局将下达配套资金。

目前该两个项目已完成预算审核,并于8月30日挂网公开招标,9月21日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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