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1/2023-00137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8-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站、厂、所、公司:

现将《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持续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不断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效。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始终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中心,着力强化公开、解读、互动全流程联动,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依序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热点难点工作精准公开,增强公开实效,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城建监察管理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权责清单。

(二)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及时完善相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业务指导,督促行业内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损害公民企业权益的要限期整改。

(三)抓好法治建设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便于群众知晓,提升执法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一)强化政策解读服务。

1.强化质量管理,政策文件起草股(室)或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全年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

2.推行多元化解读,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3.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推进、重大政策制定和公众关切热点等及时发布信息,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草案内容和决策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并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常态化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局长谈公开”等活动。

三、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二)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三)全面优化公开平台。

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按要求及时转载重要信息,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严格政务新媒体底数管理,实行逐级备案。常态化开展本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四)提升依申请办理答复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把握办理期限,规范网上及线下申请办理流程。

(五)调优配强公开队伍。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营管理人员,要做好资格审查和相关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要第一时间报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要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设置过渡期,“老同志”做好传帮带,“新同志”尽快适应新岗位。

(六)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与城市管理领域公众关注关切问题,每年9月常态化开展本部门政府开放活动;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不断增强社会群众对住房城建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

(一)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公开、谁解读”的原则,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并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二)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主动对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积极主动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线下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点对点指导等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三)提高队伍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机关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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