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彭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彭政公开办发〔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古城镇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凡政府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2.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三个清单”公开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彭阳县人民政府网和“331”涉农资金监管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四)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五)推进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按时公开本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
(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与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
(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5大领域的信息。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大领域信息,救助托底保障、教育、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起到引领作用。
(九)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一)强化政策解读服务。
1.强化质量管理,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
2.推行多元化解读,综合选用图文解析、政策吹风会、专家访谈等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3.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常态化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镇长谈公开”等活动。
(二)积极推进政策咨询服务。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群众提供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疫情防控等政策咨询。
三、提升服务公开水平,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
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二)科学界定公开方式。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 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
(三)全面优化公开平台。
1.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2.持续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0〕27号)确定的建设标准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查阅点管理,定期向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阅点提供正式的政府信息文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四)提升依申请办理答复水平。
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严格把握办理期限,规范网上及线下申请办理流程。
(五)扎实推进村务公开。
配合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会指导各行政村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每年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村委会留存公开资料备查。
(六)调优配强公开队伍。
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设置过渡期,做好交接工作。
四、加快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压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县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全县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加快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就医就学、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养老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
(二)强化机制建设。对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
(三)健全组织领导。发挥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成立古城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和政务“两微一端”运维等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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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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