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彭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聚力在主动公开领域、解读回应方式上提质增效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实时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加强决策预公开,公开征求意见,并适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新举措推进公开。
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配合做好个人和企业等综合办事事项清单信息公开。
(三)突出便民实用创新政策解读方式。
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基层派出所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派出所工作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咨询。更多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多元形式,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制定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不断提升解读实效。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围绕重大政策落地实施做好发布解读,切实提高解读质量,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坚持生命至上、实事求是、依法发布、分级负责、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多个平台、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
二、聚力在依申请公开质量上提质增效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拟办、审核、答复、送达、归档工作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信函签收流转机制,加强答复审查,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化解。
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的真实意图和实际需求,适当提供方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相关行政争议案前协调解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加强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研究,探索建立公安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人民法院的衔接会商机制,加强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及滥诉行为的甄别和规制,有效应对依申请公开信访化问题。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专业能力建设。
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组织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
三、聚力在平台公开、社情民意回应上提质增效
(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公开彭阳县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彭阳县公安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及调整情况;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解读;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户籍信息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数字化管理。
严格彭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彭阳抖音等新媒体管理,加大新媒体作品的推广力度,对管理不善、无力运营的派出所新媒体实施关停。提升新媒体作品的质量与表现形式,通过加强重要案(事)件、重要政策举措发布,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同时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做好提前预警、精准回应,利企便民。
(三)畅通民生诉求渠道有效回应公众关切。
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作联动机制,密切关注社会各方面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并推动相关问题实质性解决,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内部信息整合共享,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完善外部监督,密切警民联系。
四、聚力在保障措施上提质增效
(一)加强工作指导。
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判,正确把握当前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切实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夯实加强公开机构和队伍。
(二)健全规章制度。
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上级制定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对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提出可量化、能核查、易监督的标准化要求。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三)夯实工作基础。
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引导政务公开岗位人员熟悉掌握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多形式、多渠道、分级分类做好对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高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力。
彭阳县公安局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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