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8/2022-00098
文号
彭财发〔2022〕15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7-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彭财发〔2022〕158号

各股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彭阳县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阳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彭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自治区财政厅202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财(办)发〔2022〕227号)、《彭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彭政公开办发〔2022〕4号),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彭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一)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会同税务局牵头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开展多样化政策宣传活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同时加大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预算国库股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配合发展和改革局依法依规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综合管理股负责,办公室配合)

(三)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促进基层财政信息公开。(农业经建股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一)强化政策解读服务。

1.各股室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各股室负责,办公室配合)

2.推行多元化解读,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各股室负责,办公室配合)

三、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办公室负责,各股室配合)

(二)调优配强公开队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要第一时间报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办公室负责)

(三)持续推动政府开放。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每年9月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围绕公众关注问题,开展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解答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活动。(办公室负责,各股室配合)

四、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

1.各股室要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2.各股室要按照工作要点,及时认领各自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局办公室要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