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5/2019-00016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1-26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保证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11月4日上午,在该局理论中心学习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会上,医保局局长王汉英同志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旧对比情况进行了讲解、并通报了今年以来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要结合全面推进医保工作的新形势,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新《条例》精神。一是要明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公开。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将公开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当中,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属于主动公开事项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四是用活管好各类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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