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7/2017-12149
文号
彭政服发〔2017〕3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1-14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彭政服发〔2017〕39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52号)《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政办发〔2017〕156号)要求,加快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模式,确保2017年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一)梳理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照自治区统一编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和制定规范,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行使层级、法律依据和基本编码5要素)和实施清单(共87要素,详见录入模板),录入完善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地方性要素(其中54共性要素自治区已统一完成,部门只根据自己实际予以修改确认)目录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实施清单从系统导出报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报自治区厅局,同时抄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各审批服务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1月25日前。

(二)梳理制定“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不低于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60%,梳理制定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自治区制定的《目录》中,各行业已按照本系统区市县三级每一级均不低于60%的标准,确定了“不见面”事项,并标示于《目录》的备注栏内,请在制定本部门(单位)目录清单时参照执行。目录清单完成后,“不见面”事项比例不足60%的,要按照不低于60%的标准补充完善。目录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报自治区厅局,同时抄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各审批服务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5日前。

(三)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经各部门(单位)确认,县委编办、法制办审定通过,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布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彭阳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同时,审定公布《彭阳县“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审批服务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25日前。

二、推进集中审批服务

按照“应进全进、应进必进的原则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事项,除保密等特殊情形外,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办理,并推送至网上办事大厅。积极探索创新集中审批服务机制,打破以前按部门职能设置服务窗口的形式,按业务性质进行整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集成办理新模式,使办事群众只需进政务大厅“一个门”,到“一个窗”就能办成“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各审批服务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大力推行网上预审,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必须上门办理的次数。在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大力清理精简各类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各审批服务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四、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制

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的经验,健全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培育一批专业素质强的代办队伍,推行“店小二”代办服务模式。推进乡镇“政务云”与“民政云”、“社保云”前端受理整合和人员培训,乡镇(街道)民政类、人社类、卫计类等80%的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社保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相关审批服务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企业投资项目代办2018年12月底前;

乡镇“政务云”办理2017年12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工作任务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部署安排,靠实工作责任,严把时间节点,抽调专门人员,精心组织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不见面审批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制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抓紧落实。请各部门(单位)将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政务服务中心。

(二)认真落实。各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及时准确录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政务服务中心逐项逐条审核事项要素录入完善情况,及时检查纠正事项要素录入过程中的错误信息。

)严格考核。将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纳入政务服务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分值占考核总分值2分的50%,以之推动不见面服务工作的落实。

联系人:汪志骞,电话:09547012589,手机:13079548799

电子邮箱:pyzwwzq@163.com

  附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制定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

  

  

  

  

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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